上海城规院2008年12月编制,WODR格式、211清晰图文页面,内容包括:绪论;规划写实施概况;土地使用评估;产业定位与发展效益评估;规划控制指标评估;就业岗位预测;宿舍配套需求评估;公共服务设施需求评估;综合交通评估;交通设施与道路系统实施评估;市政公用设施系统评估;;规划管理评估;规划技术标准评估;评估结论与建议。
临港新城是上海重点建设的三个新城之一,临港重装备产业区是上海七大产业基地之一,也是我国第一批以“重型现代装备业”为主导产业的大型产业区。自2004年启动建设以来,产业区的发展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作为指导产业区具体实施的《重装备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后分两期编制),在产业区的建设实施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该规划在编制时,考虑到产业区规模较大,具体企业需求还未明晰,因此整体上定位为通则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设定了大量的预置权交由行政管理部门在具体项目审核时予以科学审批。 随着产业区建设成熟度的不断提高,企业类型和具体产业定位的不断明晰,产业区的具体建设需求和特征愈加明显,丰富和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条件逐渐成熟。加上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于2003年-2004年,按照五年的规划控制年限,也已经接近修编时限,因此,于2007年年中,由临港集团率先提出进行规划评估工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作技术储备。 作为大型重装备产业区,其建设需求和特征也与一般产业区不同,与其他城市建设地区的差异更大。然而目前缺少有针对性的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为规划实施和管理带来了困扰,很多原控制性详细规划设定的预置权没有得到贯彻实施。因此,也有必要通过实施评估总结和提炼产业区的建设特点,为技术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参考,为完善相关技术规定、规范标准、管理操作方法提出科学意见。 2008年1月1日起,《城乡规划法》正式实行。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据此,市规划局要求本研究即作为临港新城重装备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论证报告。同时,也有必要通过本次评估,总结经验,厘清哪些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哪些则属于必要的深化和优化,为《城乡规划法》与具体管理操作和技术编制工作的衔接提出合理化建议。

|